![]() 我们相信整本圣经是由神启示,藉由圣灵感动之人所写,是无误的真理。我们相信它是基督徒团契真正的中心,也是人类行为唯一无误的准则。(提后三:16-17;彼后一:19-21) 我们相信只有一位永在的真神,祂是超乎万有的。神具有三个独特的位格,就是圣父,圣子,和圣灵。三者合而为一,并各有相等的圣善。(出二十:2-3;林前八:6;约一五:7) 我们相信圣子耶稣基督的绝对神性。祂具有非人可及的神性,是真神,从万古即与圣父,圣灵同等并存。祂是自有永有的,祂降卑为人并未失其神性。祂是由圣灵藉童女玛利亚而降生为人。(太一:20;路一:26-38;约一:1-2;约一五:20) 我们相信圣灵是神,与圣父,圣子同性同质。祂为罪,为义,为审判,为真理作见证,是重生的媒介。祂住在每一位神儿女的心中,印记,持守,引导,教训,见证,洁净,帮助他们。(约十四:16-17;罗八:14-27;林后十三:14) 我们相信神创造万物各从其类。(创一/二;约一:3;西一:16-17) 我们相信有一个叫撒旦的位格。它是今世的邪灵,是众黑暗与罪恶的源头。注定要在火湖里受永远公义的审判。(太四:1-3;林后四:4;启二十:10) 我们相信人在始祖亚当被造时是无罪的,后因自甘悖逆而陷于罪中并将全人类带进定罪与死亡的境界,从此人类都在罪中而生,在不义中成长,并由于个人的抉择,在神面前成为无可推诿的罪人。(创三;罗五:10-19) 我们相信唯有藉著耶稣基督的救赎,人才能脱离罪的诅咒,祂本无罪,但为了人罪的缘故,甘愿取了人的样式,藉著祂的受苦,死与复活,满足了神对罪人公义的要求。祂的救恩是属于凡信祂并愿意接受这恩典的人。(约一:1-3,14/三:1-7;徒十六:30-33;来十:4-14) 我们相信罪人唯有信主耶稣基督所完成的救赎,方能从罪中得救,这救赎全然本乎恩,除此以外即使最完全的善行也不能使人得救。(徒十六:31;弗二:8-9;提多三:5-7;罗十:9-13) 我们相信凡认定耶稣为救主的人,是从圣灵重生,且住在基督里直到永远。(约十:28-29;罗八:35-39;腓一:6) 我们相信教会是耶稣基督所建立。祂是教会的头,教会是祂用来服事的身体,也是祂荣耀的新妇。我们相信普世的教会是由重生的基督徒所组成的,藉著各地方的众教会彰显出来。地方教会是由受洗的信徒组成。藉著信心与福音相联系,持守基督的圣礼,以祂的典章为行事的准则。教会照著祂的话,实行恩赐,权利及特权。教会的同工是牧师传道人和执事。教会受圣灵的教导有绝对的自治权,唯向基督负责。教会有权决定会藉,规章,组织,教诲及慈善工作的政策。(太十六:18;十八:15-17;徒二:41-47;罗十六:26;林前一:2/六:4/七:17/十一:16/十二:12-28;弗一:22-23/三:21/四:11-12/五:22-23;帖前四:13-18;提前三:1-15) 我们相信教会的两个圣礼是洗礼和圣餐。洗礼是表明信徒对救主在十字架上的钉死,埋葬及复活的信心,和因信心在生活上产生的果效,使信徒对罪而死,向新生命而活。主的圣餐乃是纪念主的死直等到祂再来,也是我们与祂不断交通。人当先受洗,并深自省察,而后领受圣餐。(徒八:36-39;罗六:3-5;林前十一:23-32) 我们相信善与恶在本质上截然不同。唯有信主耶稣基督的名而称义并得圣灵印证成圣的人才能在神的面前成为义人。凡是顽固不信且不悔改的人在神的面前乃是恶人,且在咒诅之下。这善恶之别使失丧的人从今生到死后感受永远的痛苦。(玛三:18;太二十五:34-41;路六:25;罗六:17-23) 我们相信耶稣基督会亲身再临,审判万国,并在地上建立祂的国度。(太二十五:31-46;帖前四:13-18;启十九:11-21) 我们相信死人肉身复活。在主里睡了的信徒,主再临时将复活与主联合。凡在罪中死了的人也将复活接受最后的审判。(约五:21-30;林前十五:51-54;帖前四:16;启七:9-17/二十:11-15) |
